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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《关于推进全区科协系统改革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
2017-05-19 15:40
来源:
作者:
市科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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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《关于推进全区科协系统改革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旗市区科协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群团改革工作的精神,推动全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,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《关于推进全区科协系统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内科协协字[2017]41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执行。

请各旗市区科协确定一名改革联络人员,于5月22日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市科协办公室,以传真方式或发电子邮箱均可。

 联系人:   段永胜     岳涵        

 联系电话: 8288350    8223956(传真)

 电子邮箱:568398658@qq.com

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协会

2017年5月17日

 

关于推进全区科协系统改革工作的通知


全区各盟市科协、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科协:

    根据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科协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》(科协办发厅字〔2017〕6号)、自治区党委《关于推进自治区群团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内改办发〔2017〕6号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台账(2017-2020年)>的通知》(内改组发〔2017〕5号)精神,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群团改革工作的精神,现就推进全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积极稳妥推进科协系统改革。各盟市科协要紧紧抓住“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”,去除“机关化、行政化、贵族化、娱乐化”这一改革关键,深入做好思想动员,抓好抓细改革方案的部署落实工作,时间推进要求如下

1、2017年5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,确定主体责任人及小组成员,尽快开始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;同时将文件转发各旗县(市、区)科协,同步开始深化改革工作。

2、2017年6月底之前拿出改革方案初稿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并上报自治区科协;8月底之前将各盟市科协深化改革方案(送审稿)上报盟市党委改革办,提请审议。  

3、2017年10月底之前出台各盟市科协深化改革方案;2017年12月底之前出台各旗县科协深化改革方案。  

    4、2018年初全面启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工作。

二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。自治区科协将于2017年6月开展改革专项督查和实地调研,全面了解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推进情况,总结交流经验做法,树立先进典型,推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如期落地见效。各盟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要有改革担当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持党建带群建,把科协系统改革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安排。

  三、统筹推进改革联动。自治区、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三级科协改革工作要统筹推进,既要统筹联动,又要上下衔接,统一部署,一体落实。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科协报告。

  请各盟市科协确定一名改革联络员,于5月20日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传真形式发至自治区科协办公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5月9日   

(联系人:胡新慧;联系电话:0471-6939380;13848189957;传真:0471-6939371)